于彦奇
北京市平谷区等27个城市获“国家森林城市”称号
于彦奇专业号 | 2018-10-15

记者10月15日从在广东深圳召开的2018森林城市建设座谈会上获悉,北京市平谷区、河北省秦皇岛市等27个城市被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授予“国家森林城市”称号。截至目前,国家森林城市已达165个。

据介绍,近年来北京市平谷区,河北省秦皇岛市,江苏省南通市,浙江省舟山市、桐庐县、安吉县和江山市,安徽省芜湖市,福建省莆田市,江西省萍乡市、武宁县和崇义县,山东省济宁市、聊城市、滕州市、邹城市和曲阜市,河南省濮阳市、驻马店市和南阳市,湖北省黄石市和宜都市,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,广东省深圳市和中山市,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,重庆市荣昌区等27个城市,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,积极践行“让森林走进城市,让城市拥抱森林”的宗旨,加强组织领导、科学规划布局、坚持工程推动、广泛宣传动员,不断推动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取得新进展,有效地改善了城乡人居环境,传播了生态文明理念,促进了城市绿色发展,产生了积极的示范带动作用。

开展森林城市建设是党中央、国务院赋予林业和草原部门的重大任务,是林业和草原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。近年来,各地区、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,大力推进森林城市建设,着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,不断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。从加强组织领导、资金投入、政策扶持、实施重点工程等方面推出一系列重大举措,高位推动和强力推进森林城市建设。林业和草原部门坚持多措并举,通过出台《关于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》,印发《全国森林城市发展规划(2018—2025年)》,制定《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》,组织“森林城市•森林惠民”主题宣传活动等措施,确保森林城市建设科学有序推进。目前,森林城市建设已在全国形成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。300多个城市开展了国家森林城市建设,其中165个城市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;有22个省份开展了森林城市群建设,18个省份开展了省级森林城市建设,建成了一大批森林县城、森林小镇和森林村庄示范。森林城市建设已成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生动实践,改善生态环境、增进民生福祉的有效途径,弘扬生态文明理念、普及生态文化知识的重要平台,正焕发出越来越强大的生命力和吸引力。

在2018全国森林城市建设座谈会上,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局长张建龙要求,各级林业草原部门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,坚持以维护生态安全、增进生态福祉、提高生态意识为总目标,以构建功能完备、健康稳定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为总任务,以恢复城市自然生态、营造城市宜居环境为总抓手,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,加快城乡绿化步伐,增加森林资源总量,扩大城市生态空间,增加生态产品供给,弘扬优秀生态文化,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。力争到2020年,初步形成符合国情、类型丰富、特色鲜明的森林城市发展格局,建成6个国家级森林城市群、200个国家森林城市;到2035年,城市森林结构与功能全面优化,森林城市质量全面提升,城市生态环境根本改善,森林城市生态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。要科学规划森林城市建设,突出服务国家发展战略,与城市发展有关专业规划相衔接,统筹山水林田湖草各个生态要素,促进整个生态系统得到保护与修复。要着力提升森林城市生态功能,坚持绿化美化与生态化并重,生态效益优先,更加注重造林绿化质量,坚持适地适树,尽量保持城市原有森林、湿地原貌,强化科技支撑,推广应用先进技术。要加快推进森林城市惠民利民,大力发展城市公园、城乡步道绿道等生态服务基础设施,广泛开展群众性生态文化活动,建立健全各类生态教育场馆和标识系统,大力发展生态旅游、森林康养、木本粮油等绿色富民产业,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。要不断创新森林城市建设载体,突出加快推进6个国家级森林城市群建设,大力推进县级国家森林城市建设,进一步推动森林城市建设向基层延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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